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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央与省级地勘基金实施10年提交大中型矿产地1235处 |
发布日期:2017-09-25 字体:【 大 中 小】 |
9月20日~21日,国土资源部中央地质勘查基金管理中心在京召开座谈会。记者从会上获悉,中央与省级地勘基金实施10年来,累计提交大中型矿产地1235处。
2006年中央地勘基金试运行,2007年中央地勘基金管理中心成立。十年来,中央与省级地勘基金加强协调联动,丰富了地质找矿新机制的内涵,引导和促进了商业性矿产勘查投资,为找矿突破战略行动目标任务的实现作出积极贡献,提高了我国能源资源保障程度。
截至2016年底,除北京、上海和天津外,全国共有28个省(区、市)设立了省级地勘基金(含专项资金),累计投入资金531.67亿元,设置各类项目11580个,共提交矿产地(333+334)1632处,其中大型569处、中型548处、小型515处,成果主要集中在煤炭、铁、铜铅锌、钨、金银、镍及其他非金属矿产。
十年来,财政部、国土资源部共下达中央地勘基金项目12批,总预算49.02亿元,累计发现或评价大中型矿产地(333+334)118处,其中大型64处,中型54处,完成储量备案的大中型矿产地共24处,煤炭、铀、铁、钨、铝土矿、稀土、镍、钾盐等均取得了重要的勘查成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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